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民法典中沒離婚寫放棄財產有效嗎?

民法典中沒離婚寫放棄財產有效嗎?
律師解析:離婚寫放棄財產有效。只要寫放棄財產協議的時候,符合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該協議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協議中寫了離婚之後協議才生效的,那在沒離婚之前該協議都沒有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