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離婚後一方損害財產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1.8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民法典婚姻編的規定,離婚後,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發現一方有損害財產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TAG標籤:離婚 一方 婚姻家庭 民法典 財產分割 財產 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