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後買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1.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規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TAG標籤:一方 婚姻家庭 買房 財產分割 共同財產 夫妻 婚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