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的繼子繼母享有探望權嗎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2.0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正確。《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八條及相關法律規定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即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的繼子繼母享有探望權。《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TAG標籤:繼子 享有 撫養 子女撫養 探望 繼母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