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子女需要哪些手續辦理呢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3.0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後需要雙方本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到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或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有小孩,還需要提供小孩的戶籍證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的,還需要提供財產的證據材料。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TAG標籤:辦理 離婚 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手續 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