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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房產要如何界定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由一方單獨出資購買或者是貸款購買的房產。婚前婚後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
1、“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
2、“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婚後房產要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