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姻登記的男女雙方,去一方
戶口所在地的
結婚登記機關即
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根據規定,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
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
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