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錄音可以當作證據嗎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2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可以。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但是強調合法性,必須是真實客觀有效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證據,是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證據應該是客觀存在的,偽造或毀滅證據都是觸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TAG標籤:婚姻家庭 證據 家事糾紛 錄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