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彩票中獎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彩票中獎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所得的獎金需要跟另一方分割,而不能作為私房錢獨自享有。

彩票中獎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理由如下:

(1)彩票的法律屬性,是一種憑證,具有合同關係的法律憑證,能否中獎,是一個不確定因素,只是一種未來的期待利益,在條件未達成時,其價值處於零狀態,不能代表任何財產去等價交換、流通、變賣、抵押。

(2)從彩票本身屬性來看,彩票是一種無記名的債券。彩票本身並非財產,而是彩民購買彩票時彩票發行中心與彩民簽訂的一個射幸合同的憑證。

彩民能否獲得資金是不確定的,彩民持有彩票這個權利憑證,享有一種期待利益。彩票一般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認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一方基於共同出資而與另一方同為與彩票發行中心簽訂射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彩票中獎取得獎金後,即使雙方離婚,但彩票合同當事人的身份是不變的,所以作為共同出資人有權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主張支付獎金的權利。而夫妻中一方取得獎金後,也應該分割一半的獎金給另一半。在離婚前取得的中獎獎金如果雙方對財產沒有其他約定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