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可以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開婚姻檔案證明。婚姻證明是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TAG標籤:婚姻 婚姻家庭 家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