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存續間的相互債權債務關係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4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不能劃分自己對共有財產的份額,在共有財產範圍內,夫妻之間不能形成債權債務關係。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允許夫或妻有個人財產的存在,有專屬於個人的經濟支出,在共有財產範圍之外,夫妻之間可以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TAG標籤:婚姻家庭 存續 夫妻關係 債權債務 家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