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監護人資格由誰確認

監護人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確認。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監護人資格由誰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