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怎麼補辦結婚證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7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補辦結婚登記和結婚登記程式基本一致。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當事人宣告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宣告。 TAG標籤:婚姻家庭 家事糾紛 婚姻 補辦 事實 結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