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有權宣告婚姻無效的機關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9.2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宣告婚姻無效的機關是人民法院。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 TAG標籤:宣告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婚姻 機關 無效 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