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是無效行為。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這裡所說的“一年”是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TAG標籤:脅迫 家事糾紛 婚姻 婚姻家庭 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