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再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普法法律網 結婚律師解答 2.9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再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三)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四)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TAG標籤:婚姻家庭 手續 結婚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