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離婚的證明怎麼提供 普法法律網 離婚律師解答 8.4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當事人應該直接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供。一般而言能作為分居證明的證據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3、居委會(或物業)居住證明,水、電、煤氣發票等;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實的;5、證人證言,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親戚或鄰居,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分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