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現役軍人離婚 普法法律網 離婚律師解答 5.6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即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重大過錯包括如下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軍人有其它重大過錯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現役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