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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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具有的特徵

不正當競爭具有的特徵

本站網小編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如下特徵: 1.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所謂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非經營者不是競爭行為主體,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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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諮詢一下關於不正當競爭具有的特徵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徵有哪些

1、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主體是經營者。

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條的規定,經營者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上的違法主體。對於經營者的確定內涵,同條第3款指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在司法實踐中,某些從事帶有營利或收費性活動的事業單位,如醫院、科研院所、學校等應當視為經營者。

2、不正當競爭行為發生在市場競爭活動之中。

只有在市場競爭活動中才可能產生不正當競爭行為,非市場競爭行為不可能成為不正當競爭行為。這一特徵是不正當競爭與一般民事侵權行為的區別所在。例如,對技術祕密權的侵犯,侵權人與受害人無競爭關係時應以一般侵權行為論,只有在侵權人與受害人存在競爭關係、以此損害受害人的競爭優勢的情況下才構成不正當競爭。

3、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所謂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一是指行為違反該法的列舉性規定,二是指行為違反該法的一般性規定,三是指行為違背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違背公認的商業道德。

4、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人損害的主要是同業經營者。

反不正當競爭法列明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是經營者對同業經營者造成損害的行為。經營者對其他人造成損害的,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範疇,應以其他法律處理。但是,由於競爭的廣泛性,在不同行業的經營者之間也存在不正當競爭的可能。如某食品生產企業在宣傳該食品的藥用價值時,以比較廣告的形式對某種藥品進行貶損,那麼該食品生產企業的行為就構成了對不同行業的藥品生產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5、行為結果對其他經營者造成損害,並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不正當競爭是一種有目的的排他性的行為,是以侵害相關競爭對手合法權益為直接目標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後果,不僅損害競爭對手,更重要的是阻礙市場競爭執行機制、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必須要注意的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同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

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的構成,往往要求損害結果的發生,而不正當競爭行為不以實際損害結果的發生為必備要件。有些不正當競爭行為,只要行為出現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無須考慮損害結果的發生。如低於成本銷售商品的行為。
以上則是關於不正當競爭具有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