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工商稅務 2.8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三條規定,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TAG標籤:工商稅務 增值稅 公司經營 認定 非法 專用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