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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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登出公司或變更法人怎麼操作

異地登出公司或變更法人怎麼操作
律師解析:異地登出公司應當先進行破產清算,公告告知債務人申報債權,清算完成之後再到辦理公司登記的原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出登記,公司登出登記不可以異地辦理;
變更法人也要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