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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股權轉讓糾紛

盈餘分配股權轉讓糾紛

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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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盈餘公積怎麼交稅

股權轉讓是轉讓方股東與受讓方股東之間的事,被投資企業不需要做會計處理,計算股東權益時,盈餘公積也是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因此也應該計算在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