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要怎麼監控 普法法律網 股權 2.2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加強對質押權的審查。2、加強對出質公司的監督。3、完善相關配套制度。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體系。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TAG標籤:監控 股權 質押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