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聯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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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方式變更備案要提交什麼材料

出資方式變更備案要提交什麼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二)經辦人身份證明;。
(三)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章程。
(五)股東(大)會決議。
(六)法律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准的有關的批准檔案。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