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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一般可贖回嗎?

公司債券一般可贖回嗎?

公司債券一般可贖回嗎?

公司債券一般可贖回。公司債券期限較長,一般在10年以上,債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須償還本金,贖回債券。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一、公司債券中的贖回條款是什麼

贖回條款是指可轉換債券的發行企業可以在債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贖回債券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之一。

該條款一般規定:如果公司的股票價格在若干個交易日內滿足贖回條件,公司有權按照贖回價格贖回公司剩餘的可轉換債券。由於公司的贖回價格一般要遠遠小於轉換價值,所以此條款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實現強制性轉股,縮短可轉換債券的期限。

贖回條款是上市公司所擁有的一項期權。影響贖回權價值大小的因素包括贖回權的期限、贖回條款、股票價格波動率等

二、公司中的贖回條款的作用是什麼

許多債券在發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於發行人的條款,當歷史預期年化收益率下降並低於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

發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並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於面值。儘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於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並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預期年化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至10年。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在價值,並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發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預期年化收益率。

其中,贖回預期年化收益率也稱為首次贖回預期年化收益率,它假設公司一旦有權利就執行可贖回條款。但債券的濫價折價發行也會影響公司的贖回決策。如果債券折價較多,價格遠低於贖回價格,即使市場預期年化利率下降也不會高於贖回價格,公司就不會贖回債券,也即折價債券提供了隱性贖回保護;反之,溢價債券投資者主要關注贖回預期年化收益率,而對摺價債券主要關注到期預期年化收益率。

三、債券贖回條款要素包括哪些

(1) 贖回保護期

這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從發行日至第一次贖回日的期間。贖回保護期越長,股票增長的可能性就大,賦予投資者轉換的機會就越多,對投資者也就越有利。

(2) 贖回時間

贖回保護期過後,便是贖回期。按照贖回時間的不同,贖回方式可以分為定時贖回和不定時贖回。定時贖回是指公司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定時贖回是指公司根據標的股票價格的走勢按事先的約定以一定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3) 贖回條件

在標的股票的價格發生某種變化時,發行公司可以行使贖回權利。這是贖回條款中最重要的要素。按照贖回條件的不同,贖回可以分為無條件贖回(即硬贖回)和有條件贖回(即軟贖回)。無條件贖回是指公司在贖回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它通常和定時贖回有關;有條件贖回是指在標的股票價格上漲到一定幅度(如130%),並且維持了一段時間之後,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它通常和不定時贖回有關。

(4) 贖回價格

贖回價格是事先約定的,它一般為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的103%~106%,對於定時贖回,其贖回價一般逐年遞減,而對於不定時贖回,通常贖回價格除利息外是固定的。

一旦公司發出贖回通知,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必須立即在轉股或賣出可轉換公司債券之間作出選擇,正常情況下,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會選擇轉股。可見,贖回條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強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行使其轉股權,從而加速轉換,因此它又被稱為加速條款。

所以,投資者在購買債券的時候,要注意自己所購買的債券是不是可贖回債券,如果自己所購買的債券的是可贖回債券,那麼要在債券到期的時候及時贖回。同時,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一定要適可而止,及時收手,因為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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