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撤銷總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1.3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可以去工商局說明情況,直接撤銷該分公司。但因分公司是沒有法人資格的,所以以分公司名義做出的經營後果總公司都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TAG標籤:總公司 經營管理 分公司 撤銷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