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投資的股東會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關於投資的股東會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 會議基本情況:
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二) 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
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與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三)會議主持狀況:
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 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四)會議決議狀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
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五)簽署: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東大會行使的職權有哪些?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關於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是必須要召開股東大會,因為任何的投資都有風險,各位股東對投資方案及投資風險都有知情權,若三分之二以上股東都認為該項投資的風險太大,投資方案是無法通過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