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可以提出召開股東臨時會議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2.3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股東。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臨時會議。“以上”應當包括本數。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權提議召開臨時會議。3、監事機構。公司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有權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九條,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TAG標籤:臨時 會議 經營管理 公司經營 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