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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的出資方式是什麼

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除外)。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但應當注意的是,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十六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合夥的出資方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