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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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有什麼特點

連帶責任對外是一個整體的責任。連帶責任中的每個人都需要對被侵權人承擔全部責任。連帶責任的特徵主要表現在:

連帶責任有什麼特點

第一,連帶責任對於侵權人而言是一種比較嚴重的責任方式。被請求承擔全部責任的連帶責任人,不得以自己的過錯程度等為理由只承擔自己的責任。

第二,連帶責任對於被侵權人保護得更為充分。連帶責任給了被侵權人更多的選擇權,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一個或者數個連帶責任人承擔全部或者部分的賠償責任。

第三,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連帶責任人不能約定改變責任的性質,對於內部責任份額的約定對外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全文(草案建議稿)》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中被侵權人只起訴部分連帶責任人的處理方法】 被侵權人起訴部分連帶責任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其他連帶責任人作為共同被告。被侵權人不同意追加的,應當確定被侵權人起訴的連帶責任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