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糾紛

當前位置 /首頁/公司經營/公司經營糾紛/列表

收入證明蓋章單位是否有風險?

收入證明蓋章單位是否有風險?
律師解析:如實提供收入證明,對單位沒有任何風險。但是,單位開具虛假的收入證明,是有法律風險的。
虛開收入證明,將直接侵害用人單位的自身權益,而索要證明的第三方的利益也會因此侵害,甚至導致用人單位陷入不必要的訴訟糾紛中。如果是需要證明的單位的格式證明包含需要單位承擔不實證明責任的話確實要注意,這是為提供虛假資信的行為,如朋友因此而引起經濟糾紛,公司要負擔一定的責任。
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總之,如實提供收入證明,對單位沒有任何風險。但是,單位開具虛假的收入證明,是有法律風險的。法律依據:《關於規範開具收入證明的規定》第四條
開具證明前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註明用途,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到監察部進行蓋章審批,材料真實、齊全者填寫承諾書留存,監察部予以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