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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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公司整頓的程式是怎樣的

破產公司整頓的程式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破產公司整頓的程式如下:
1、有限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2、法院受理裁定後會宣告受理有限公司破產;
3、法院宣告後正式進入破產程式,法院會在宣告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4、清算組完成清算後,會向法院遞交清算報告申請破產程式終結;
5、法院經過審查後破產程式終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