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能不能領失業金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律師解答 2.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可見,因勞動者本人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TAG標籤:失業 辭職 勞動糾紛 社保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