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買賣合同

當前位置 /首頁/買賣合同/其它買賣合同/列表

買賣合同訴訟時效計算起點

買賣合同訴訟時效計算起點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訴訟時效期間計算起點有哪些

1、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法定代理終止之日。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受害人年滿18週歲之日起算。

4、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的債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5、約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從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6、未約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確的債的請求權,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或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民事糾紛當事人決定起訴維權,應該在三年時效內提出,逾期即使法院受理,如果被告提出反駁,當事人可能喪失勝訴的權利。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是不同的,中止結束後,時效繼續計算。而中斷的話時效重新計算,這對於原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