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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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打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

一、刑事責任
校園暴力可能違反《刑法》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成年的孩子是有責任進行承擔後果的。
二、民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由侵權行為引發的損害賠償稱為民事責任。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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