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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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高空拋物罪

可按高空拋物罪論處,高空拋物罪界定問題如下:行為人高空拋物的行為可能界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又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這是根據最高院近幾年出臺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可以得出的,顯而易見的結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如何確定高空拋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