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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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損害賠償金額的認定

侵權損害賠償金額的認定

侵權損害賠償的型別有哪些是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一方由於其違約所遭受到的損失。侵權損害賠償的型別有哪些?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是什麼?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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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損害賠償金額如何確定

離婚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到底要怎樣確定,這一直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它不像財產損害那樣可以通過一定的標準來確定,這就使得它的確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雖然我們不可以對離婚精神損害有一個統一的指標,但是我們可以大概地確立一些概算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讓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在具體實踐中有一個大概的標準。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提出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六個確定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這六個因素具體運用到婚姻家庭領域,審理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這些因素來確定過錯方的賠償金額。在審理案件中,法官重點考察過錯方實施行為的多寡、時間的長短、手段的惡劣程度、公開度以及對過錯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對受害人肉體所造成的傷害程度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綜上所述,關於夫妻中的過錯方承諾賠償但離婚財產給孩子後賠償嗎,這就涉及到損害賠償的標準問題,根據法律規定,賠償判斷標準包括過錯方的錯誤嚴重程度、犯錯行為的具體情況、錯誤造成的後果大小、過錯方是否藉機謀利、過錯方的經濟收入水平、夫妻居住地生活消費水平等,一般情況下,損害賠償的金額不會很大,如果過錯方在離婚時將財產全部給了孩子且孩子隨無過錯方生活,則不會再判決其另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