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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名譽權起訴可以嗎?

婚外情名譽權起訴可以嗎?

一、婚外情名譽權起訴可以嗎?

可以,隱私權保護範圍具有一定限制不能違背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婚外戀情違背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應受到譴責。婚外戀屬於個人私密活動,與涉及案件的相關人員的人格尊嚴密切相關,一般是不能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進行公佈的,公佈的行為會不會構成侵權需要結合公開範圍、以及公佈後對社會評價造成的損害等進行綜合判定。

1、一般情節較輕的婚外情法律並不直接干預

一般情節較輕的婚外情屬於道德層面管轄範圍,法律並不直接干預。當事人僅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顯然,如果一方當事人僅僅簡單地以婚內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或婚外情,起訴法院要求離婚或賠償不一定可行。

2、達到重婚或同居行為的婚外情須承擔法律責任與後果

(1)民事後果包括判決離婚與損害賠償。

(2)婚外情可能導致承擔刑事責任後果。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常見的婚外情的情形有哪些?

(一)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通姦形式;

(二)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這三種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只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無過錯方可以據此要求損害賠償;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因通姦而引起離婚,如果無過錯方有充分證據,則對方要承擔過錯責任,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財產。

三、如何收集婚外情證據?

第一、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

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要儘可能多地蒐集間接證據,如檢視電話通話記錄、簡訊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

第二、自己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照片,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第三、異地“捉姦”可求助110 的證據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

第四、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採納

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

第五、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

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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