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取無罪、罪輕證據材料申請書 普法法律網 合同樣本 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調取無罪、罪輕證據材料申請書調取無罪、罪輕證據材料申請書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 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 申請事項: 申請調取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無罪/罪輕的證據材料。 申請理由: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涉嫌 案件中,作為 的辯護律師,發現 (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無罪/罪輕的下列證據材料未提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調取。 此致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TAG標籤:申請書 罪輕 證據 調取 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