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分居協議 普法法律網 合同樣本 2.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家庭】分居協議【婚姻家庭】分居協議協議人(甲方):協議人(乙方):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以上協議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協議人(甲方): 年 月 日協議人(乙方): 年 月 日文章轉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 TAG標籤:協議 分居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