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婚後約定協議
夫妻財產婚後約定協議
甲 方: ## ,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 ,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
身份證號碼:####
甲女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結婚手續,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和子女撫養糾紛,依據《民法典》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根據公平、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財產和子女撫養事宜約定如下
1、婚後甲乙雙方與 年 月 日在 地購買的商品房因系乙方獨立出資購買、還貸,甲方自願放棄夫妻共有,產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為甲方投入的40萬啟動資金由甲方支配使用,甲方經營期間產生的效益、債務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均為甲方個人所有。
3、乙方獨立經商期間所產生效益、債務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均為乙方個人所有。
4、乙方與 年 月 日貸款購買的##轎車,為夫妻共同財產。
5、已做法律公證的其它家庭財產歸原公證受益人所有。
6、甲、乙雙方自此協議簽定之日起,要共同承擔家庭責任,雙方每月各需為家庭支付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