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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協議書通用版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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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自願將在中國註冊的第______號商標轉讓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商標圖樣

一、 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整,以收款收據為準,付款方式,籤合同時一次付清。

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之日至該商標核准轉讓之前乙方擁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獨佔使用權。

四、 甲方保證轉讓的註冊商標擁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權利瑕疵,具體地說:(1)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日前沒有給第三者辦理過許可使用;(2)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與第三方商標爭議;(3)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財產訴訟保全;(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甲方應將自己在同一類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或申請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註冊商標一併辦理轉讓;(5)要求一併轉讓的商標乙方不另支付額外費用。

五、 轉讓的註冊商標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要負責全額退還商標轉讓費。

六、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甲乙雙方應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家商標局備案一份。

九、 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認為需要補充的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