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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調戶口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成都調戶口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成都調戶口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與成都戶籍人員結婚,還需在成都連續居住滿3年,方可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2、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日期為準,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日期為準。

二、將戶口遷入成都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

2、產權人和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產權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列印的房屋資訊摘要,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或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記錄)(購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列印的房屋資訊摘要(購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6、社保部門A4紙列印的房屋產權人1年《個人養老保險實繳資訊單》(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編制內職工提供《個人醫療基本資訊單》和《醫療帳戶明細查詢單》,並在“個人醫療基本資訊單”上加蓋單位公章);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資訊單外,還應提供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影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

8、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

(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係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係的法律文書。

現在的戶籍的政策放寬了,對於一些外地的戶口遷移到其他城市落戶也是被允許的,但是必須要符合當地關於落戶的條件,符合條件準備好落戶相關的證件就可以辦理入戶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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