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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要戶口本

結婚要戶口本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朋友要結婚,請問結婚為啥要戶口本

你好,對於結婚為啥要戶口本這個問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1、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需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各自戶籍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帶戶口本是為了你們辦理結婚手續後,登記機關會在你們雙方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蓋上“已婚”字樣,以示結婚;
3、舊的戶口本必須在戶籍地派出所重新更換;
4、辦理結婚手續後,你們的戶口可以根據個人意願選擇遷與不遷,沒有強制遷移戶口;
5、兩個人結婚,本來戶口就不在一起,也無需將戶口遷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