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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如何辦理戶籍證明?

時間:2023-12-06 17:07:20瀏覽:7637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異地不可以辦理戶籍證明,公民若是因為身份證、戶口本等原因,需要辦理戶籍證明的,需要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獲得戶籍證明的申請。本人沒有時間親自提出此申請的,當然也可以委託他人提出。
異地如何辦理戶籍證明?

一、異地如何辦理戶籍證明?

1、不能異地開戶籍證明。

戶籍證明必須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由當事人本人回所在地辦理的,不需要手續,可以直接開具。如果當事人不能回所在地,可以委託其同一戶口本上的家人,攜帶戶口本及其本人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辦理。

2、戶籍證明可以委託辦理,但是受託人必須持有委託人的相關證件,比如戶口本或身份證或委託證明。法定的戶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或身份證、或戶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戶籍證明”。

二、出具戶籍證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公民從事有關活動,使用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足以證明身份的,公安機關無需再出具戶籍證明。

2、申請人申請辦理遷出外省戶口事項,外省公安機關要求申請人提供戶籍證明的。

3、對非當事人或該戶內中的人員,從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的原則,可以拒絕為其出具戶籍證明。

4、戶籍證明可列印或手工填寫。字跡要清晰,填寫時用藍色或黑色墨水,不得列印與手寫混雜,不得塗改,證明須有承辦人簽章和出具日期,加蓋公安機關戶口專用章。

5、戶籍證明的內容限於本地公安機關記錄在案的反映居民歷史或當前身份狀況、生死存亡狀況、遷移軌跡、登出情況、親屬關係等,不得出具毫無依據的戶籍證明。

6、為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證件殘損、不全、汙損或資訊資料不全的,應到原發證機關換證或出具證明。各種證明材料之間專案資訊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不一致等),應更改證件或出具變更證明或補充證明。

7、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的,須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8、如材料存疑或本單未列明的其他情況,請按民警告知給予配合。

戶籍證明只能是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當然,並非所有的提出獲得戶籍證明的請求,都會被受理,諸如當事人或該家庭戶內的人員,為保護公民個人隱私,不出具戶籍證明。在提出開具戶籍證明請求的時候,需要說明是因為什麼才需要開具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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