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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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撫養費徵收合法嗎

現在社會撫養費徵收合法嗎

一、現在社會撫養費徵收合法嗎?

現在社會撫養費徵收行為是不合法的,國家已經全面取消了社會撫養費。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3、組織實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九)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倡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

二、取消社會撫養費有哪些重要作用?

(一)有利於改善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

(二)有利於保持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人口是社會發展的主體,也是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變數。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有利於未來保持適度人口總量和勞動力規模,更好發揮人口因素的基礎性、全域性性、戰略性作用,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效人力資本支撐和內需支撐。

(三)有利於平緩總和生育率下降趨勢,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群眾生育觀念已總體轉向少生優育,經濟負擔、子女照料、女性對職業發展的擔憂等成為制約生育的主要因素。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同向發力,有利於滿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願,有利於提振生育水平。

(四)有利於鞏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三、為降低生育成本具有哪些配套措施?

1、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援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2、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援政策。結合下一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3、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持續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託管服務。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有效解決“擇校熱”難題。依託學校教育資源,以公益普惠為原則,全面開展課後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專案和託管服務,推動放學時間與父母下班時間銜接。改進校內教學質量和教育評價,將學生參加課外培訓頻次、費用等情況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平衡家庭和學校教育負擔,嚴格規範校外培訓。

4、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規範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適時對現行有關休假和工作時間的政策規定進行相應修改完善。

雖然國家現在取消了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制度,但在政策沒有出臺之前,已經向計生部門交了社會撫養費的計生部門也不需要退回,總的來講,現在我國沒有社會撫養費制度,所以,依法生育孩子的話只需要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沒有結婚證也能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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