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違章停車貼條如何申訴

違章停車貼條可以通過任何的交警大隊進行申訴。
到地方的交警隊相關部門要一張行政複議申請表,填寫申請表,撤銷處罰的理由需要充分填寫後,帶上自己已經填好的行政複議申請表、以及違規的處罰決定書、個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影印件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辦理即可。一般情況下一週內公安機關就會把裁決結果給予通知,這個時候就可知道是否申訴成功。

違章停車貼條如何申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