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號牌保留新規定 普法法律網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2.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新的號牌管理改革還放寬了使用原車號牌的時限,將使用原機動車超過三年可以保留該車號牌,調整為使用一年後即可申請保留;同時,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也放寬了,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后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二)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TAG標籤:號牌 機動車 交通事故 交通違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