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幾天可以放車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2.4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以後就放車了。按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TAG標籤:放車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