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1.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TAG標籤:交通事故責任 不服 認定 交通事故 #